如何開始打工
若要打工,必須事先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申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並獲得核准。 新入境時,可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。此外,若沒有在新入境時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,就到大阪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。
● 申請所需資料
- □ 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署等有提供。亦可從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網站下載。
- □ 護照及在留卡(若已領到)
關於打工的條件
規定1週28小時以內,暑假等長假期間1天8小時以內(1週最多40小時)。
●留學生主要打工的地方
- □ 飯店、旅館
- □ 餐飲店(速食店到餐廳都有)
- □ 英文或其他語言的家教
● 禁止打工的地方
風俗營業相關業種、酒吧、日式酒店等坐在客人旁邊服務的業種、性風俗相關業種、煽動顧客貪圖僥倖心理的業種(小鋼珠店、麻將店)等,即使是在上述業種洗盤子或打掃的打工也禁止。